高速公路行人勿入,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,但每年仍然有不少的行人心存侥幸,违法进入高速公路。行人一旦进入高速公路,将会给自己带来难以预料的危险,直接威胁生命安全,同时还会给过往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!
高速公路收费站就成为防止行人上高速的第一道“关卡”。7月23日一班班长马伟乐在收费站外广场执勤时,发现一辆3轮电动车向收费站入口通道驶来,后方驶入高速的车辆纷纷避让,该车后面车斗里还坐着一人,马伟乐见状迅速将其拦下并将该电动车引至到安全位置。经询问得知,该男子要坐大巴车去东北方向,雇了该辆三轮电动车帮他拉一些东西,想着上高速后到山海关服务区等大巴车接他。马伟乐了解情况后,对男子解释了禁止行人上高速的政策法规以及存在的危险性,并帮他与客车司机取得联系,请司机开车下收费站来接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文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:行人,非机动车,拖拉机,轮式专用机械车,铰接式客车,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近年来,行人违法上高速导致的事故不在少数,秦东收费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为防止出现行人及非机动车上高速,在站入口广场设置了警示牌,超宽车道摆放反光桶,等硬件设施,人员定人定岗定责,无论是岗亭里的工作人员,还是亭外疏导人员,都要把禁止行人上高速这一安全工作当作重点来抓,不仅要确保站口车辆安全畅通,更要时刻关注行人安全,以保障行人、车辆安全为己任,坚决杜绝安全事故隐患,用实际行动为过往司乘和行人安全出行保驾护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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